特转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升转官阶的一项特殊规定。即不循常法升转,而由朝廷特别指挥酬赏转官。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升转官阶的一项特殊规定。即不循常法升转,而由朝廷特别指挥酬赏转官。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直隶天津府,奉天营口、金州厅,山东登州府、青州府,江苏苏州府,浙江嘉兴府、宁波府、台州府、温州府,福建福州府等地。以专理海防事务,故名。由各守道、巡道所辖,统于将军、督、抚。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有关机要电务事项。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秘书二人,科长二人,视察四人,科员二十人,雇员二人。
元世祖时以五事考课官吏,即户口增,田野辟、诉讼简、盗贼息、赋役平。凡五事全备者为上选,内三事成者为中选,五事俱不举者黜。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由少校充任,佐助舰长和副长管理军舰事务。
官名。北周置。掌傅弼太子,匡正其过失。亦作东宫左宫正。《周书·宇文孝伯传》: “(孝伯) 历司会中大夫、左右小宫伯、东宫左宫正。”
即乙室部大王。即“乙室王”,见此条。
官署名。县市财政机关,掌管县市财政、收支、公产、营业管理等;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始置,主侍侯,理家事。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均由家臣上奏、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家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