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以局长为主官,下辖建筑科、购办处、军需学校。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需司”,参见该条。
官名,属执金吾。掌都船狱。如淳注而引《汉仪注》说:“都船狱令,治水官也。”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按:如说非也。
官名。金制,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掌押送纲运之事。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有荥阳等纲,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凡三十纲,每纲设押纲官二人,计六十人。
官名。元朝上都留守司长官,兼上都路总管、虎贲卫亲军都指挥使,置六员。秩正二品,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副留守二员,正四品; 判官二员,正五品。
官名。隋文帝置主爵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主爵员外郎”,参见该条。
官名。南朝梁、陈置。平水署次官。参见“平水令”。
官名。① 即“太中大夫”。②金、元、明文散官名。金、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明为第十六阶。金从四品上; 元从三品,宣授; 明从三品,加授。官名,即太中大夫,“大”通“太”。秦始置,汉、魏沿置,掌议论。
《旧唐书·职官志二》记尚书省左右丞的职掌之一是:“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此为唐代以行政长官监督监察机构的措施,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巫筮禳祷。《说苑·辨物》: “哀公射而中稷,其口疾不肉食,祠稷而善卜之巫官。”
官名。见“公府典宾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