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检医药饮食
官名。或称提点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南宋三衙长官、都统制、招讨使、招抚使等属官,分督医人,主管军队药食。
幕职名。亦称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提点医药饭食。宋置,为招讨使、招抚使、三衙、都统制所属,分督医人,主管军队医药与饮食事务。
官名。或称提点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南宋三衙长官、都统制、招讨使、招抚使等属官,分督医人,主管军队药食。
幕职名。亦称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提点医药饭食。宋置,为招讨使、招抚使、三衙、都统制所属,分督医人,主管军队医药与饮食事务。
武官名。辽置, 见“五京都虞候司”。
官名。周朝置。周王室主管历法之官。据天象,推历数、定岁时以颁告天下。位尊如卿。《左传·桓公十七年》:“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杜预注:“日官平历以班诸侯。”官名,周置,掌历法、
郡门下吏名。东汉置,《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国有“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主记室似为一个专管记录、簿书的办公室,亦即相当于一个曹,省称记室。其吏员除主记室史之外,还有主记掾,主记史,记室史等名
贡举考试名。宋朝凡举人殿试登科,交纳敕牒所用朱、胶、绫纸成本费,由礼部贡院关送吏部南曹,试判三道,称为关试。科举考试方式之一。宋承五代后唐之制,凡殿试及第者均发给敕谍,但须交纳制作敕谍的朱、胶、绫、纸
官名。宋徽宗宣和三年 (1121),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创收经制钱。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
①官名。西汉末新莽时设,为领兵之官。《汉书·王莽传》: “骑都尉王晏为建威将军,屯城北。”东汉,三国魏,吴,晋,南朝宋、齐、梁,十六国时成议、前秦、后秦、后燕、西秦及北魏均置。南朝时为五威将军之一。魏
“露门学文学博士”的省称。
官名。北宋初年置,佐都部署掌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以观察使以下充任。后避英宗讳,改称副都总管。武官名。见“都部署”。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员一人,以宦者任之,秩三百石。官名,汉置,俸三百石,属钩盾令,掌永安宫。永安宫在北宫东北,有园观。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