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队协领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炮队事务,聚战时由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炮队,设协领官以掌理本队事务。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炮队事务,聚战时由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炮队,设协领官以掌理本队事务。
棘,棘树。朝廷之右所树棘,为周朝公、侯、伯、子、男五等封君朝觐周天子时所站立的位置。《周礼·秋官·朝士》: “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直隶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右司设。掌核顺天府、直隶及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刑名案件。兼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府尹、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
官名。金朝设在关口、河渡之处,为讥察官佐贰。秩正九品。
即代行皇帝职权。王莽称帝前夕祭群神和朝见太后时称“假皇帝”。《汉书·王莽传上》:“居摄元年……太后诏莽朝见。称假皇帝。奏言太皇太后,孝平太后,皆称假皇帝。”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兵部,掌兵部帐籍,颁发武选告身。南宋因之。
官名。宋朝诸路分都监及诸府、州、军、监,以至县、镇、城、寨、关、堡都监,或称兵马都监,掌屯戍、边防、训练政令。辽朝置为诸部署属官,属北面边防官。
西夏军队职官。在将佐之下,小首领之上。有权正首领。
官名,也写作“雍太祝令”。西汉置,掌祭五畤时读祝及迎送神灵。《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参看“廱太宰”条。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