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漕运总督

漕运总督

官名。明清督理漕运的最高长官。明景泰二年(1451)设,与总兵同理漕务。并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及徐、和、滁三州,驻淮安。嘉靖四十年(1561)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1579)后曾一度兼管河道。清朝沿置,定制为正二品。若兼尚书衔则为从一品。掌相度运道,催趱过淮漕船,总理一切漕务。每年随重运入京述职。综制文武,标下辖副将、参将等官; 属下有督粮道、管粮押运各官。顺治(1644—1661)中亦曾兼凤庐巡抚事,並曾设满洲侍郎一人襄理。咸丰十年(1860)以后节制江北镇、道各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因漕运停废而裁省。


官名。也称总督漕运,为漕运长官,总理漕运事务;在不同时期,其职权也有所不同。明朝始设此官,掌管漕粮取齐、上缴、监押运输等事。明朝初期设京畿都漕运司漕运使,后来又设漕运总兵;代宗景泰以后,又改设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清朝沿袭明制,称漕运总督,官级为正二品;兼尚书衔的为从一品。清朝漕运总督驻淮安府,总理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南、湖北漕政;其属官有巡视漕务(四人)、督粮道(七人,正四品)、管粮同知(六人,正五品)、管粮通判(三十三人,正六品)、押运同知、通判(各十六人)、漕标副将(一人)、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人)、领运守备(五人)、领运卫守备(九人)、领运守御所千总(十三人)、千总一百八十六人。清朝末年,海运代替河运,此官便被撤销。见《明史·职官二》、《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对拜

    官场用语。唐、宋贡举考试的一种仪式。凡试进士日,于考场厅前设香案,知贡举官等照规定仪式而拜,举人答拜,然后下帘幕,出示试题,进行考试。

  • 典翼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翼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 差遣

    官制用语。宋朝任官制度,有官、职、差遣之别。宋初,分命朝臣领内外之事,三省六部及诸寺监正官皆阙而不除,止为代表官位、俸禄等级的寄禄官,遂有官与差遣之别。北宋前期,枢密使、三司使、判省事、判部事、判寺事

  • 委署护军参领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次于副护军参领。给五品顶戴,由护军校内选委,为护军参领之助手。

  • 赞仪署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内正司,掌皇后车舆器具制造,设于仁宗皇庆二年(1313)。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置,属内正司。秩正五品,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设提领、

  • 女真军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 聘君

    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称“聘君”或“征君”。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

  • 北主客曹

    官署名。东汉分客曹置,与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隶尚书台。设尚书为长官。三国魏省。西晋复置,设郎 (郎中) 为长官。隶客曹尚书,不置客曹尚书时隶尚书左仆射。东晋省,并入主客曹。北魏

  • 权侍郎

    官名。宋哲宗元祐二年 (1087) 始置,从四品,禄赐比谏议大夫。官未历给事中、中书舍人,职未至待制者,初除侍郎皆带 “权”字。徽宗崇宁(1102—1106) 中罢。南宋高宗建炎四年 (1130) 复

  • 东观学士

    官名。南齐沿南朝宋置东观,为学术研究机构,设东观学士,见《南史·齐高帝纪》;又有东观待诏,司马宪曾任此职。参见“东观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