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次官,置一人。正九品下。
官名,为校尉的佐官,掌文书等。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制用语。在一定官阶、品位之外,谓流外;相反,则为流内。南朝梁指位不登乡品二品、十八班之外的七班,皆以寒微士人为之; 从此班者方得进登十八班之第一班。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所置位不登乡品二品、在武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司太原路,亦称太原按察司,设分司于西京。监治上都、兴和、德宁、净州、集宁、砂井、大同、太原、晋宁等路,设使、副使等。二十五年,移司于大同路,二
官名,汉置,为城门候的下属官吏,掌文书,俸百石。《汉书·王莽传》:“王兴者,故城门令史。”
官府治事之法度。《周礼·天官·大宰》:“六曰官法,以正邦治”。郑玄注: “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官名。隋置,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
一种允许士人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根据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分别任官的制度。此制创始于隋,至唐时始臻于完善。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对选举的垄断,采用荐举的方法来选拔人才。炀帝时创设进士科,
官署名。参见“御史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