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署令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中间地域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治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名。隋、唐、五代关津次官,隋朝上关所置正九品、中关从九品上。唐朝上关置二员,正九品下; 中关置一员,从九品下,掌付事、勾稽、监印、省署钞目,通判关事。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掌监督宫殿门禁。《晋书·后勒载记下》:“勒宫殿及诸门始就,制法令甚严”,“有醉胡乘马突入止车门,勒大怒,谓宫门小执法冯翥曰:‘夫人君为令,尚望威行天下,况宫阙之间乎! 向驰马入门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拟宁远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
监狱名。东汉末因党锢之事而设,属黄门署。《后汉书·范滂传》记“滂坐系黄门北寺狱。”同书《向栩传》记“中常侍张让谗栩,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殿直。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为祗候殿直。
唐、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司通称。隋唐以后,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其余的司称为子司。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司封、司勋、考功三司为子司。
清朝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乾隆八年(1743)设,每堡四名,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专司查报拖欠地租、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1)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家有男子,年十五
官名。①长官亲近之吏,掌记录、文书。三国魏郡府、吴将军府置,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亦置。②东汉以来,常为“主记室史”等记室属吏省称。参见各条。官名。1、东汉以后常为“主记室史”等记室属吏的
官名。见“司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