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319)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以张离、张良、刘群、刘谟等为门生主书,司典胡人出内,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
官名,清设此官。为火器营主官。清代康熙年间始置火器营,设鸟枪护军,每人鸟枪一支,并有子母炮,专司练习火器。《清史稿·职官四·火器营》:“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
①清朝州同之别称。②州衙佐贰官,与州长史同掌统州僚,纪纲职务。唐上州为从五品下,下州为从六品上。官名。唐代州的长官称刺史,其佐官有别驾、长史、司马,或都置,或置其一二,中叶以后,多置司马。上州为从五品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供役刑徒及守护王宫等事。《周礼·秋官》: “罪隶,百有二十人”,“掌役百官府与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凡封国若家,牛助为牵傍。其守王宫与其厉禁者,如蛮隶之事”。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改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学置,设分司官。后南京(今河南商丘)、北京(今河北大名)亦置国子监。徽宗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置司业一员。
参见“御”。
参见“十威将军”。
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属理藩院,不定期开设。《理藩院则例》编订于康熙时,乾隆时作过修订,但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四月始置则例馆,设纂修官四人,校对官八人,翻译官、誉录官各十人,从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老扈氏农正,趣民收麦。”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