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大臣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官名。①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406)曾置,职掌不详。隋炀帝大业(605—618)间又置,属谒者台,员二十,从五品,掌出使。清朝为王公府属武职官员。顺治八年(1651)置,以世职领之。雍正四年(1726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宦官职名。宋内侍省置。
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
指天子。《逸周书·文传解》:“从生尽养一丈夫。”注:“一丈夫,天子也。”
官名。南朝梁置,为八安将军之一,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为重号将军; 大通三年(529)改定官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陈沿置,拟三品,比秩
吐蕃君长的称号。《新唐书·吐蕃传》:“其俗谓强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
官名。掌巫筮、预言吉凶、禳祷以除疾病。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四七片: “壬辰卜,亘贞,㞢册, 巫乎 (呼) 取口。”周、 秦、 汉朝沿置。参见“男巫”、“女巫”。官名。本为原始社会
《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①军吏。掌查获军队中的奸细,拘捕敌方间谍。《周礼·夏官》:“环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敌。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国邑”。②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名。三国魏置,为王国官,秩第八品,掌王的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