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参事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史记·李牧列传》有“市租皆输入莫府”之语,索隐:“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帟为府,故曰幕府。”将军幕府的员职,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有长史、司马
官名,汉置,每郡国一人,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五代、宋职役名。又称三大户。五代后周时,以百户为团,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宋初沿置,选乡村第一、二等户充任,维持治安,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神宗熙宁三年(1070)行免役法,改为雇役。行保甲
官名。①宫廷女官。隋炀帝始置,二十四典之一。员二人,从七品,属尚宫局,为司簿之佐,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唐朝沿置,员二人,正七品。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同,详此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幼主升授李春发等职诏》:“黄期升为天朝九门御林真神殿大学士殿前左正使。”其职司不详,从其上“真神殿大学士”的宗教性加衔和黄期升长期担任宗教官的经历看来,殿前正使可能就是神使的
官署名。元朝掌管医疗事务之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太医院设,二十二年复旧称。详“太医院”。
参见“内直监”。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巡察西南路边界部族事。置将军、巡边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庭祭祀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设十三人,内司碓长六人,以府属佐领、管领下妇人充任。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二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