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行参军
官名。法曹长官。南朝齐公府、将军府置,梁、陈沿置。梁三班至流外五班。陈八品至九品,又为尚书令、仆射子起家官之一。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诸州府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七品上至九品,北齐七品上至八品上。隋朝置于亲王府、诸卫、诸州府,从七品至视从八品,炀帝时改为行书佐。唐初复旧,寻改为参军事。
官名。法曹长官。南朝齐公府、将军府置,梁、陈沿置。梁三班至流外五班。陈八品至九品,又为尚书令、仆射子起家官之一。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诸州府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七品上至九品,北齐七品上至八品上。隋朝置于亲王府、诸卫、诸州府,从七品至视从八品,炀帝时改为行书佐。唐初复旧,寻改为参军事。
清朝封赠制度。即指对孔子后裔之封赠。孔子后裔,本支嫡长封衍圣公。其承袭事由山东巡抚具题,吏部复行。
见“内三院大学士”。
官名,汉置,为诸从事之一,分部主管郡国事务,类似大郡之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督察所属。《三国志·魏书·崔林传》:“在官一期,寇窃寝息。”注:“《魏名臣奏》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
官名。东汉置,南宫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俸比千石。南宫南屯司马,掌平城门。吏员九人,卫士一百零二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孙权曾行之。见《三国志·吴主传》。
陆军相当官。设于团本部,由中尉或少尉充任,员额一人,掌军中旗帜。
官场用语。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
官名。西周置。负责九戏的祭祀祝祷。《申簋铭》:“王命尹册命申,更乃祖考疋太祝,官司丰人众九戏祝。”
官署名。清末陆军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宣统三年(1911)设。掌依陆军会计法及规定之决算表式,复核陆军各项决算表册。置科长、科员、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