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署名。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初时称矿厂警察,旋改称矿业警察。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矿业警察条例》规定,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
官名。北魏置,为典命中大夫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495),李元凯曾任之,参预制订礼仪。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司长官,掌内外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文人充任。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则是特例。
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东汉时秩六百石。有丞及校长各一人。
辽军队名。见“御帐亲军”。
武官名。商代重大战争多起于西土或北土,在上述地区,商王常派有“大吏”分区守卫,守卫西土的大吏称为西吏或西史,亦即驻防西土的大使。
官名。太子宫门局长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宫门大夫置。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宫门郎。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坐”。《通典》卷二二《职官四》: “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省。”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为都省长官,属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统六部。隋、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苑囿禽兽等事务,以大囿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汉朝郡太守属吏有督邮,分部循行属县,督察吏治,有二部、三部、四部、五部不定。凡分东、西、南、北、中五部者,统称五部督邮。参见“督邮”。官名,汉置,为郡之佐官,掌监属县,考殿最。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