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祠署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始置于太常寺,掌享祭洒扫之制,长官汾祠令一员,次官令一员,另有庙干二员。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始置于太常寺,掌享祭洒扫之制,长官汾祠令一员,次官令一员,另有庙干二员。
清朝对中央各部、院所设七品官之俗称。参见“小京官”。官名。清代六部诸司中有七品小京官,为郎中、员外郎、主事之下的司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属官,佐大冢宰卿、小冢宰上大夫处理府中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见“牧群千户”。
官名。西汉置,于祭祀五帝时掌读祝文及迎送神,有丞。东汉不设。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设知院官一至二人,详议官六人,皆以朝官充任。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本院,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再下中书审议,中书议后再奏,取旨后始定案,以防
兼行天水太守之职事。《后汉书·冯异传》:“帝复令异行天水太守事。”郡太守,掌治其郡。
官名。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除经筵仪外,另有日讲,称“小经筵”。清初沿其制,于顺治十二年(1655)选满、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定每年春、秋二季经筵之后,按日进讲,春讲到夏至日止;
掌统近畿诸郡的政区名。西汉置司隶校尉,察举京师官民及附近各郡一切犯法者,自东汉开始,渐变为京畿的督察官,统河东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弘农七郡。三国魏建都洛阳,以三河、弘农为司隶校尉所部,号
①尚书省诸曹之一。南北朝临时设置,以尚书为长官。掌营建宗庙宫室、修作军国器械。有事即置,事讫即省,其职分隶度支、都官、左民、祠部等尚书。②尚书省郎曹之一。设郎(郎中、侍郎)为长官。西晋始置,掌土木工程
官署名。元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改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置,次年复改为府。见“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