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票签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拟、缮汉文票签,撰拟制、诏、诰、敕、祝文、赐谥号、封号等御制文字,缮写御制诗文集、宫殿匾额、楹帖、碑文,登录“外纪簿”等事。设汉侍读二人,汉中书二十七人,供事四人。此外,还有委署侍读,无定额,由汉典籍、中书内派委。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拟、缮汉文票签,撰拟制、诏、诰、敕、祝文、赐谥号、封号等御制文字,缮写御制诗文集、宫殿匾额、楹帖、碑文,登录“外纪簿”等事。设汉侍读二人,汉中书二十七人,供事四人。此外,还有委署侍读,无定额,由汉典籍、中书内派委。
官名。明清六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十二人,每科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1403—1424)中升秩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二十四人,每科左、右满、
官署名。即“浙江清使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刑狱听讼等事。太祖神册五年(920)始设皇都夷离毕。后置院,设夷离毕、郎君、敞史、选底等职。官署名,辽朝置。掌刑狱,如同汉官的“刑部”,掌刑法审判等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炮兵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核办各处军械、军火、机器局厂、兵工厂之建设、生产,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
官名合称。唐、五代为御史台之台院侍御史、殿院殿中侍御史、察院监察御史。
女官名,也写作“彩女”、“采女”。汉光武帝初置,位次于皇后、贵人、美人、宫人。《后汉书·吕强传》:“臣又闻后宫女数千余人,衣食之费,日数百金。”
官名。南朝宋置。门下省低级官员。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长官。见“税务处”。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旅帅,掌侍应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