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曹郎中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水部曹,“掌舟船、津梁、公私水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水部曹,“掌舟船、津梁、公私水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周朝置。县属官吏。《左传·昭公四年》:“县人传之。”杜预注: “县人,遂属。”孔颖达疏: “《周礼》‘五县为遂’,是县为遂之属也。”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县指县鄙,非郡县之县,是一种小邑。《左传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
官名。战国燕置。掌监制陶器的工官。分左陶尹,右陶尹。见《季木藏匋》。战国时燕国设置,为制作陶瓦之官,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中谓发现陶片中有“廿三年十月,左陶尹,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绣织各种领、袖、补服、荷包等。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二百十七人。
官名。东汉、魏、晋为司隶校尉属官,由其自辟除。秩仅百石,权势颇重,掌监察举劾百官。东晋、南朝罢司隶校尉,遂省。北魏置为司州牧、司州刺史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中。后省。官名。汉朝设此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为三品。常阙而不授,另置知应天府事。官名。(1)宋置,见“河南府尹”。(2)明初以南京为京师,应天府尹为京师的行政长官。永乐中迁都北京,以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
官名。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康熙十九年(1680),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以巡察畿辅,按治豪猾。雍正六年(1728),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巡察山西。皆为临时差遣,不专设,事毕则解。官名。太平天国后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