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国民党政府将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水利委员会改为行政院直辖机关,但不作为行政院组成的部会之一。掌理全国水利行政事务。原隶经济委员会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导淮委员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及扬子江水利委员会均隶属于本会。行政院各直辖机关中惟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得列席行政院会议。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改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为行政院组成的各部会之一。
官署名。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国民党政府将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水利委员会改为行政院直辖机关,但不作为行政院组成的部会之一。掌理全国水利行政事务。原隶经济委员会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导淮委员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及扬子江水利委员会均隶属于本会。行政院各直辖机关中惟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得列席行政院会议。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改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为行政院组成的各部会之一。
即“北 (大王) 院郎君”。
官名。即常平令。
天子四辅官的简称。《汉书·杜邺传》:“分职于陕,并为弼疑。”注:“弼疑,谓左辅、右弼、前疑、后承。”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膳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陵庙祭品与祭具的规
官名。西汉武帝建元三年 (前138) 初置期门,比郎,多至千人。平帝元始元年 (后1) 更名虎贲郎,属虎贲中郎将,禁卫皇宫。东汉沿置,又有虎贲中郎、虎贲侍郎、虎贲郎中、节从虎贲之分。分别参见各条。北魏
官名。见“公府西曹”。
满语官名。汉译为“副司库”。
参见“主客员外郎”、“主客清吏司员外郎”。
魏晋以后,朝官称台官,在地方代表朝廷行尚书省等事的机构则称为行台;为征伐而设置,任职人的权位又特重的,则称大行台,北魏称尚书大行台。见《通典·职官四》。官署名。北魏置。见“行台”。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长才类科目。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诏举,李史鱼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