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比公

比公

此言官位官秩比公。公是汉朝最高级的官,西汉时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东汉时太傅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其俸月谷三百五十斛(石)。“比公”,言其官俸比公。《后汉书·百官一》:“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

猜你喜欢

  • 三司勾凿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勾销、校核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簿帐,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职事归比部。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 同统领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位在统领下、副统领上。武官名。南宋置,为统领的副职,见“统领”。

  • 封驳案

    见“封驳房”。

  • 县警察所

    官署名。清末置县警察公所,民国初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9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次年八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后,

  • 牧师

    官名。①殷朝置。掌牧马牛。《后汉书·西羌传》注引《古本竹书纪年》: “大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②《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牧场。《周礼·夏官》: “牧师下士四人,

  • 拣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 掌囿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主管苑囿离宫的政事禁令。北周依《周礼》置掌囿中士,正二命,掌囿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 右奉宸卫大将军

    官名。即右千牛卫大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千牛府大将军置,旋改右千牛卫大将军。

  • 刑狱参军事

    “刑狱贼曹参军事”省称。参见“刑狱贼曹参军”。

  • 循资

    选举制度,即选人依资序叙迁。唐玄宗开元十八年(730),侍中裴光庭以选人猥众,有出身二十余年而不获禄者,乃作循资格,无论贤与不肖,一概据资考配拟。凡官罢,满若干选而后集,各有差等,官卑选多,官高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