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都尉
官名。三国魏、两晋、南朝宋、十六国南凉置。侍卫殿中,皇帝出行时随驾护卫,有时亦被派出宣诏及执陵等任务。西晋杨骏辅政时,曾给十人以充护卫。魏、晋八品。南朝宋时银印青绶。
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侍卫殿中,皇帝出行时掌护驾侍卫,有时也奉旨执行其他任务;位在殿中将军、殿中校尉下。晋、南朝宋等沿置。
官名。三国魏、两晋、南朝宋、十六国南凉置。侍卫殿中,皇帝出行时随驾护卫,有时亦被派出宣诏及执陵等任务。西晋杨骏辅政时,曾给十人以充护卫。魏、晋八品。南朝宋时银印青绶。
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侍卫殿中,皇帝出行时掌护驾侍卫,有时也奉旨执行其他任务;位在殿中将军、殿中校尉下。晋、南朝宋等沿置。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驻京喇嘛设四人。蒙古各庙徒众过五百人者设一人。分理寺庙宗教事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官名。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管理采矿之丁役,向所司领票开矿,交纳税金。如新疆等处金厂,课长领取照票之后,可领客民五十名,课金三分,交司金局兑收。②清朝陆军部、海军部、军咨府司、处所属各科之主官。掌科事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前锋统领”。
官名。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置,以带职朝官充任,主管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南齐置。统带宿卫军兵。《南齐书·倖臣·纪僧真传》:“出为建武将军,建康令。还除左右郎将,泰山太守。”
官名。晋始置,其后历代皆置,唐代的太子主簿掌府事、考核文书簿籍、监印纸笔等,从七品上。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詹事》、《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
官署名。亦作什傍处。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管理演奏“掇尔多密”、即“音律平和”乐曲之事,其乐由笳吹乐、番部和奏乐二部组成。遇有朝廷燕飨、出巡及行围宴蒙古王公,皆奏之。以“掇尔契达”一人为主官,下设六品衔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京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