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骑侍郎
官名。北魏置。《魏书·于栗石传》:“太和(477—499)中,(于忠)授武骑侍郎,因赐名登。转太子翊军校尉。”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北周置为散官,三命。
(1)为侍从武官名。北魏置, 秩从四品上。(2)散官名。北周置,秩三命。
官名。北魏置。《魏书·于栗石传》:“太和(477—499)中,(于忠)授武骑侍郎,因赐名登。转太子翊军校尉。”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北周置为散官,三命。
(1)为侍从武官名。北魏置, 秩从四品上。(2)散官名。北周置,秩三命。
官名。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朝德宗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之下。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朝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
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使职名。唐代宗永泰元年(765) 曾以御史大夫王翊充诸道税钱使,催征榷酤之利。
唐铨选之制,由南曹检勘选人出身、课绩以及是否合当年选格等。《旧唐书·职官志》说:“每年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参见“南曹”。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负责关押未决人犯。置所长、所官掌其事。民国时,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置所长、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分别办理所中事务,由高等法
官名。十六国北凉,以及南北朝、隋、唐前期之高昌国置。高昌国其官掌传达敕命、司察群臣,地位高于侍郎。
官署办事单位。北洋政府时始置,一般属于科,有的机关的股相当于科。其主官称股长。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六“元祐二年三月条”记“戊辰,夏国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见于延和殿。”祝能为野乌裕实克等的官称。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
官名。宋朝贡举殿试时设,负责与初考官决定合格人等第,事毕即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