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署丞
官名。即武器丞。
官名。即武器丞。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六品。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从五品。成宗大德八年(1304),复降为局,正七品。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二员。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由宫分人组成的军马。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称年劳。按年劳,可依次迁改或补官。参见“年劳补官法”。
①官名。辽朝置,或称大监,为少府、秘书、太府诸监长官。元朝沿置,在艺文监等府署仍为长官,在太府、秘书、中尚、章佩诸监则降为次官,位在太卿或监卿之下。② 明朝置为宦官衙门长官。洪武二十八年(1395)于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羽林右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名。宋朝都督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置,为御营使、都督、宣谕使、镇抚使、三衙等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各府司的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诸州乘驿人为咸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见“显文阁”。官名,宋度宗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掌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显文阁学士”条。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员外郎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