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章帝建初元年 (后76)罢西域都护,军司马班超留于阗,绥集诸国。八年,以超为西域长史,亦称将兵长史,掌管西域事务。和帝永元三年 (后91)复置西域都护,遂为都护属官。永初元年 (107) 悉
官名。明朝置,又作司理。见“司理”。官名,即“司理”,古代“理”“李”通用。见“司理”条。
绌,通黜,贬官降职。陟,升官提职、提升。绌陟:考核官吏的成绩,给予升降。《史记·五帝本纪》:“三岁一考功,三考绌陟。”
官名合称。汉朝公府置东曹掾、西曹掾;东曹掾掌二千石长吏的任用和调动及军吏事,西曹掾掌府史署用。东汉末州府也置。其后,三国、两晋等也置,参看“东西曹”、“东曹掾”条。
官署名。简称“宾客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1661)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遂废。
官名。北齐置。参见“御细部”。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明朝镇守地方之统兵官。位于总兵、副总兵之下,分守各路。无品级,无定员。② 清朝绿营军之将领,即“营”之最高统兵官。位于副将之下。正三品。统理一营之军务。分属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管辖。或专守一城
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②宋朝诸路州、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徽宗宣和三年(1121),以都厅改称。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明初设,左、右各一人。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右韶舞一人,皆从九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亦设左、右各一人,从九品。雍正七年 (1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