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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奏名

见“特奏名”。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见“特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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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奏事处

    见“奏事处”。

  • 法部监医副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 交易丞

    官名。新莽置。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皆置交易丞,员五人,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汉书·食货志下》:“今开赊贷

  • 食田

    春秋晋国将田地分给士作为俸禄的形式。《国语·晋语四》:“士食田。”西周春秋前期士可以得到封赐的食田, 以为其生活来源,如《国语·晋语四》所说:“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春秋前期, 大夫的家臣亦有食

  • 烈荣

    内官名。南朝陈置,文帝天嘉(560—566)初定为五职之一。

  • 武略佐骑尉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六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封忠显校尉,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信佐郎; 属八旗者从六品封承德郎,后改武信郎。三十二年,统一为武信佐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

  • 王府铠曹参军事、行参军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铠曹行参军,唐武德中改为铠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二人,秩正七品下,掌仪卫兵杖。贞观中废。

  • 尚辇局收支都监、同监

    官名。金大定二十年(公元1180年)于尚辇局设收支都监,掌给受之事,秩正九品。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设同监,大安二年(公元1210年)省。

  • 江苏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简称江苏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 (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 犬师

    官名。殷朝置。掌田猎。《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一五片: “王其田, 犬师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