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剧
县的等级之一。金置,为七等县的第四等,次于剧,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参见“剧”。
县的等级之一。金置,为七等县的第四等,次于剧,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参见“剧”。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于行在,掌出卖钞引,以榷货务监官通管。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官署名。清末地方督抚置。因督抚统兵,并多增募军队,故设此机构,负责办理军营行政。处设总办、会办等职,多以道、府文官充任。清代末期,提督、巡抚多增募军队,因此设营务处,以道、府文官担任总办、会办等,负责
官名。别称镇统,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二品,陆军副都统充,简放。掌领全镇事务。
官名,汉置,京辅都尉,掌京城及郊区的治安。守:兼任。《汉书·王尊传》:“于是凤荐尊,征为谏大夫,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参看“守”条。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铜器。
即“断事官”,见“札鲁忽赤”。
官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由翰林供奉改名,选任有文学才能的朝臣,置于学士院,入直内廷,以备随时宣召,撰拟文字。初为文学侍臣,后渐成定制,凡任免将相、册立太子、号令征伐、宣布大赦等机要内命,皆由
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须进行回避。宋初尚无此制,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真宗时始设别试所,专考试官亲戚。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惟在铨试、公
官名。北宋置,蔡河拨发一人,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 江南、两浙、荆湖拨发,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拨发纲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