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
官名。宋朝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及各路提点刑狱司均设,掌检详法律。金朝户部架阁库、元帅府、大宗正府、御史台、左右三部检法司等官署亦置,员数不等,从八品。章宗明昌五年(1194)规定,女真检法从省院台部统军司令史、书史内,选年五十以下者充任。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于御史台置二人,正八品。其行省、按察司等官署亦或置。
官名。宋置,掌检详法律。宁宗嘉定元年,刘榘除检法官,以后此职阙。见《宋史·职官四·检法》。
官名。宋朝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及各路提点刑狱司均设,掌检详法律。金朝户部架阁库、元帅府、大宗正府、御史台、左右三部检法司等官署亦置,员数不等,从八品。章宗明昌五年(1194)规定,女真检法从省院台部统军司令史、书史内,选年五十以下者充任。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于御史台置二人,正八品。其行省、按察司等官署亦或置。
官名。宋置,掌检详法律。宁宗嘉定元年,刘榘除检法官,以后此职阙。见《宋史·职官四·检法》。
西周时称防守商旧都“三亳”的官、驻守边境险要地方的官及边境服属于周的部族君长为封疆官,分别称为“三亳尹”、“阪尹”、“夷微卢烝”,详见各条。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其职掌为管理糌巴。民国时期沿置。
即“敦睦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陕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设四科:
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亦称拟注,由吏部四选、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刻印。”设侍御史掌其事。两晋、南朝宋、南齐置。梁、陈不详。1、官署名,汉置,属侍御史,掌刻印。《晋书·职官志》:“侍御史,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
官名。明清工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 (1403—1424)中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定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旅帅二人,官阶为职同卒长,为旅帅处理文书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