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刑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即尚书省六部长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司列、司元、司礼、司戎、司刑、司平,六部尚书改称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复名尚书。参见“尚书”。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带原职理刑半年,然后实授监察御史,故名。
见“十武将军”。
官名。南朝梁简文帝大宝元年(550),侯景自加宇宙大将军,都督六合诸军事。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① 《周礼》女官名。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② 女官合称。西晋武帝内官,为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位视九卿。南朝宋孝武帝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有参军事员。
参见“住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