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检校

检校

①查核察看之意。东晋、北朝有检校御史。②官制用语。初谓代理,隋及唐初皆有。《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三年》:“诏(李)仲文检校并州总营。”胡三省注: “检校官未为真。”即尚未实授其官,但已掌其职事。中唐以后,使职、外官多带中央台省官衔,其加三公、尚书仆射、尚书、丞郎等高级官衔者,称检校官,为寄衔之意,仅表示官品高下,不掌其职事。五代因之。北宋前期置检校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尚书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十九等,皆为由诏命除授而非正式任命的一种加官,多加授武臣、军职、吏职、蕃官,文臣则枢密使、宣徽使、节度使、使相及前任宰相始加授,皇子及宗室近亲亦得加授。神宗元丰三年(1080)后,武臣承宣使以下所带检校官皆废,唯留检校三师、三公。徽宗政和(1111—1118)以后,改三公为三少。③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718)改乾元院为丽正修书院,曾置检校官,掌校理书籍。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于中书省置检校官四员,正七品,掌审核左右司、六部公事之程期、文牍稽失等事。明朝中央官署如户部、刑部、都察院,地方官署如各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各府皆置,隶照磨所,为办理文书案卷的低级事务官员。中央诸官署、布政使司所置为正九品,按察使司所置为从九品,各府所置未入统。清初置于顺天府,从九品,康熙六年(1668)省。后唯江苏知府属吏有之,未入流。


官名。1、散官。东晋有检校御史,唐有检校司空、检校礼部尚书等,指诏除而非正名的加官。宋代检校官自检校太师至各部员外郎,共十九种名称,即:检校太师、检校太尉、检校太傅,检校太保、检校司徒、检校司空、检校左仆射、检校右仆射、检校吏部尚书、检校兵部尚书、检校户部尚书、检校刑部尚书、检校礼部尚书、检校工部尚书、检校左散骑常侍、检校右散骑常侍、检校太子宾客、检校国子祭酒、检校各部员外郎。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这些检校官,其地位高于正职。

2、属官。元代中书省设检校官四人,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事。见《元史·百官一·中书省掾属》。明代中书省、户部、刑部、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各府都置检校官。见《明史·职官一、职官二、职官四》。清代仅少数府设检校官,如江苏设二员,为低级办事官员。见《清史稿·职官三·府》。

猜你喜欢

  • 中领军将军

    官名。北魏置,为侍臣带“领军将军”者之称。如娥清以给事黄门侍郎任此职。职掌参见“领军将军”。官名,将军名号。魏置,晋沿置,掌护卫,领营兵,属官有长史、司马等。见《晋书·职官志·中领军将军》。

  • 补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各种出缺官员候补改授之班次。凡补班分为多途: 裁缺候补者,回避开缺候补者,丁忧服满候补者,终养事毕候补者,病痊候补者,降革开复候补者,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等等,皆由部铨选,依例补用

  • 市曹

    北魏时为“吏部”别称。《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元晖)迁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受职各有差,天下号曰‘市曹’。”

  • 待罪

    ①供职之谦词。官吏因怕失职获罪,故称。《汉书·石庆传》: “幸得待罪丞相,疲驽无以辅治。”宋朝宰相、执政于奏章中常自谦言: “待罪政府”。②臣僚等候处分之谓。《汉书·匡衡传》: “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

  • 武安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武安局”。

  • 推事

    官名。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始置。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职掌刑民案件审理。官名。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评事,省称推事。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

  • 敕葬祭奠使

    官名。金朝置。重臣死后,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亦称敕祭使、敕葬使。

  • 军器库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朝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用为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

  • 飞龙氏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 东京学助教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佐博士教诲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