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弓弩署置,隶军器监; 军器监罢,则隶少府监,玄宗天宝六载(747)定隶军器监。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另有监作、典事等。
官署名。清末京师司法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设,直属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民事、刑事诉讼事宜,重大案件咨刑部处理。辖看守所、待质所。置五品正审官,总理厅务。三十
女子任博士者称女博士。《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文昭甄皇后》:“后年三岁失父。”注:“兄谓后言:汝当习女工,用书为学,当作女博士邪?”
见“班禅额尔德尼”。
参见“司卫上大夫”。
官名。高昌门下属官。
见“左右伯”。官名,即诸侯,为一方之长。《汉书·王莽传》:“(丰)子寻为侍中京兆大尹藏德侯,即作符命,言新室当分陕,立二伯,以丰为右伯,太傅平宴为左伯,如周召故事,莽即从之。”师古注曰:“分陕者,欲依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乐官。掌教乐,祭祀时则率属而舞。《周礼·春官》: “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掌教
①国君即位。《左传·隐公三年》:“桓公立”。②设置官职。《尚书·周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立舟之侨以为戎右”。君主即位或封定后妃叫“立”,确定太子的名分,封拜王
官署名。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枪炮火器的军营,康熙三十年(1691)置。营兵有鸟枪护军(使用鸟枪)与炮甲(操用子母炮)两种。组成内、外两营。内火器营驻于城内,又分枪、炮两营。外火器营驻于城外蓝靛厂,专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