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国府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566—572)初,进骠骑大将军(九命) 、开府仪同三司,寻为(韦)孝苋柱国府司马。”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566—572)初,进骠骑大将军(九命) 、开府仪同三司,寻为(韦)孝苋柱国府司马。”
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
官名。大行人属官。《周礼·秋官》有此官,“下大夫四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各以其国之籍礼之。”
蕃国,也写作藩国。蕃,通藩。1、京畿以外之国,即诸侯国。《周礼·春官·巾车》:“木路,前樊鹄缨,建大麾,以田,以封蕃国。”疏:“按司马职要服巳内为九州,其外更有三服夷镇蕃。”2、诸侯王的封国。《史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土训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典中士佐官, 正一命。
官名,汉置,掌保护西域屯垦。《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护田校尉府卒入谓县。”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北齐置,员二人,正五品,隶太子左、右卫坊。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地方侨务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福建暨南局章程》的规定,其职权是保护华侨,主办有关华侨教育、实业,发给旅行证明,调查华侨情况,推销公债等。设总理、
官仓名。元置,属宣政院。设监支纳、大使各一人。
西汉黄门待诏之一,为黄门书者中的功高者。见《汉书·艺文志》。假使,指功高者。《通典·职官三》“中书省通事舍人”条说:梁“谒者十人,……功高者一人为假使,掌差次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