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正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里长选用,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里长选用,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
官名。元朝置,肃政廉访司长官,各道监司设二员,正三品。下辖副使、佥事、经历、知事掌地方监察之事。官名。元置,为廉访司长官,掌纠察官吏、狱讼,兼管农业。详“肃政廉访司”条。
官名。北魏置,属方舞郎庶长。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即“巴牙喇纛章京”。
官署名。清末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水陆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来敏传》:“后以 (来) 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后以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因其语言无节、举动违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辟雍司成置,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凡学校之事,皆许专达。
官场用语。旧时官衙以卯刻鸣鼓召集僚属,故谓赴官所伺候上官为听鼓。后又用来称候补官缺者。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临时差遣,分路判察各地冤狱。官名。辽置,属南面分司官。掌审核诸道刑狱案件。《辽史·圣宗纪》记开泰六年(公元1017年)七月曾遣刘京分路按察刑狱。
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