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等司
西夏第五等官衙。包括刻字司、宝金工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观鬘饰司、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远寨、长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府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塞、夏州、绥州等。用十两铜印。
西夏第五等官衙。包括刻字司、宝金工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观鬘饰司、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远寨、长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府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塞、夏州、绥州等。用十两铜印。
军事幕职名。宋置,见“参谋官”。
官名。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置,驻塔尔巴哈台(今塔城),掌塔尔巴哈台的军政。其后又置领队大臣一人,掌额鲁特部落游牧之事。属官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司员及笔帖式等。
官名,为少府属官,职似符节令史,掌符著事。著:书也。蔡质《汉仪》说:“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持板。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持板。”
官名。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大司农。各郡国农监皆置,有丞,应为劝农之官。官名,秦汉皆置,为农监长官,属大司农,掌农事,主劝农殖谷、分租官田、屯
官名。明朝王府仪卫司长官。详见“仪卫司”。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古玺汇编》第五九号: “庚都右司马。”
民国时,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称助理员。
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由僧官中一人充任,不著品。
官名。清末邮传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总理部务。宣统三年(1909),左侍郎改副大臣,右侍郎裁。
官名。北齐置,掌右龙局。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