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运使司省称。官名。宋朝转运使掌管漕运,所以也称转运使为漕司。唐朝设转运使,宋朝沿袭其制,在转运司设转运使。起初,转运使只负责粮饷转运等事,后来兼理边防、盗贼、狱讼、钱谷等事,成为一路高级地方行政长官
官名。北齐置。参见“石济水次仓令”。
官名。北魏末、西魏置。《周书·寇儁传》“孝昌(525—528)中,朝议以国用不足,乃置盐池都将,秩比上郡。”主管盐池事务,统兵守卫,有时加将军号。西魏文帝大统(535—551)初,辛庆之以行台左丞兼此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录事,其职掌同“州录事”,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
官名。北魏以来常于“丞相”上加大字以示尊崇。北周静帝大象二年(580) 置左、右大丞相,令“百官总己以听于左大丞相”(《周书·静帝纪》) ,而以杨坚任此职。不久去左、右之号。参见“大丞相”。
官名,也简称酒官,汉置,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汉书·食货志下》:“(昭帝问民所疾苦)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孙权置。《三国志·鲁肃传》: “(建安)十九年,(鲁肃)从(孙)权破皖城,转横江将军。”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鲁肃传》:“(建安)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以判磨勘司官兼领。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 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上奏,交纳完毕,取其钞以还本州。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参见“正任”、“承宣使”。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