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朝珠

朝珠

服饰名。亦称素珠。清朝官服之一。用珠宝穿缀而成,每盘一百另八颗,中有四颗大珠,垂于胸前者叫佛头,背后者叫背云,另有三串小珠,称为纪念。用以分等第、别品秩。依典制所定,帝后、王公大臣以下,文职五品,武职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侍卫、公主、福晋以下,五品官命妇以上均得带用。珍珠、东珠为御用。诸王至文武一品官用珊瑚。文武二品官以下用杂宝及诸香为之。礼部主事、太常寺博士、鸿胪寺鸣赞、国子监监丞、光禄寺署正等官,仅在坛庙执事、殿廷侍仪时用,平时仍不准用。嘉庆(1796—1820)以后获准赏带者更多。


清代五品以上官服佩饰。形制同念珠,其数一百零八粒,以珊瑚、琥珀、蜜蜡等物制成,悬于胸前。王公以下,文职五品、武职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侍卫、公主、福晋以下,五品官命妇以上均得佩用。礼部主事, 太常博士、典簿、读税官、赞礼郎,鸿胪寺鸣赞,光禄寺署正、署丞、典簿,国子监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除在坛庙执事及殿廷侍仪准用,其平时燕处及在公署, 仍不得佩用。皇帝所佩朝珠,以东珠制成。

猜你喜欢

  • 士师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管狱讼刑罚的长官。《孟子·梁惠王下》: “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 焦循正义: “士师,狱官吏也。” 《周礼·秋官 ·士师》:“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官名,主察狱讼等事。

  • 乐师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乐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乐官政令,听其治讼,并主持乐官的演奏。下设

  • 任官的籍贯限制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西汉时大守、县令的任用,本无籍贯的限制,本郡人亦可为之。其掾属则须完全用本郡人,而用他郡人则为特例。如《汉书·京房传》记“元帝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无属

  • 营造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为“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始称营造司。掌宫廷修缮事务。凡宫殿及庭园工程,大者会同工部办理,寻常岁修自行承办,每年定期淘挖

  • 十三衙门

    即内十三衙门。又称内十三道。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顺治十年 (1653) 六月,以内务府事繁,依明内监二十四衙门例加以精简设立,即乾清宫执事官、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 (后改宣徽院)、司设监、尚膳监、尚

  • 调职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 江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江南司员外郎。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理司务。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实领司事者。设满洲三人,汉一人,皆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顺治元年

  • 八虞

    虞,本是西周始设掌管山泽的官员。八虞指周朝八个掌管山泽的官员。《国语·晋语四》:“询于八虞。”注:“八虞,周八士,皆在虞官。”八虞是八个有才干的人,所以后代也作“有才能的人”之代称。

  • 驻泊钤辖

    见“驻泊”。

  • 武库司郎中

    官名。即“武库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