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寺
官署。过去的朝寺,类似今天中央的部。晋朝潘安仁(岳)《在怀县作》诗:“登城望郊甸,游目历朝寺。”(见《文选》)。
官署。过去的朝寺,类似今天中央的部。晋朝潘安仁(岳)《在怀县作》诗:“登城望郊甸,游目历朝寺。”(见《文选》)。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官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置于大宗正府,正三品。以宗室充任,位于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之下。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同佥大睦亲事。
官名。北齐置,为郡、县属官,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高于同级功曹。
参见“蓝翎侍卫”。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 (1368) 始设,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四年革。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二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三阶,秩正二品。
官名,掌斋祠宾赞礼仪等,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北魏置。主持明堂的营建事务。清河王元怿以太傅兼任。见《北齐书·李元忠传》。
阶官名。金始置,为教坊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朝沿置,属十五阶第十三阶,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司律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金朝掌畜牧及提供肉类等事的机构。宣宗贞祐年间 (1213—1217) 置。设使、副使、判官理司事,秩正七品、从八品、正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