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曹官

曹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简称录事)、司户参军(简称司户)、司理参军(简称司理)、司法参军(简称司法)等统称。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 司户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或分典狱讼; 司理掌司理院狱讼,审讯刑事案件; 司法掌检详法律,审议判决案件。开封府则置司录、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及士曹参军。徽宗崇宁三年(1104),改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曹参军。大观二年(1108),令诸州依开封府例置曹官。政和二年(1112),以选人通仕郎以下任曹官者为掾官。


官类名。宋代以诸州、府掌理政务的诸曹参军合称曹官。诸州与诸府有司录参军,简称录事,掌判本州、府官署内部庶务、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司户参军简称司户,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或分典狱讼;司理参军,简称司理,掌司理院狱讼,审讯刑事案件;司法参军,简称司法,掌议法断刑。开封府则沿唐制置司录参军及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定六曹次序为士、户、仪、兵、刑、工,以与中央的礼、户、礼、兵、刑、工六部相对应,员额司录参军二人,六曹各二人。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诏诸州依开封例,置司录参军等官。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以选人通仕郎以下任曹官者称之为掾官。

猜你喜欢

  • 直事令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上。

  • 讲官

    明清指经筵讲官、日讲官等,即为皇帝进讲经史之官员。参见“经筵讲官”、“日讲官”。

  • 大乐案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大晟府置,上隶太常寺,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之事。

  • 集贤院(殿)侍讲学士

    官名。唐开元初,褚无量、马怀素侍讲禁中,名为侍读。其后以康子元为集贤殿侍讲学士。元代亦于集贤院置侍讲学士,员额二人,与侍读学士并为从二品,地位在大学士、学士之下。

  • 护军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经理庶务,管辖制内弁目兵役。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护军官,掌理庶务,统

  • 户部榷关监督

    官名。又称户关关差。清朝户部所属榷关之主官。顺治元年 (1644) 始设,初由户部司员中掣派,继改由各部院衙门选送题请钦派,满官缺、包衣缺的选送更具特权色彩,皆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关期定为十二个月

  • 大典星

    官名。见《汉书·律历志》,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 土同知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五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一人,隶广南府;贵州省置

  • 藩司

    明、清“布政使”别称。1、指州刺史。南北朝时以宗室诸侯王为州刺史,因称藩司。梁沈休文(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男女老幼,大临街衢……并求入奉灵櫬,藩司抑而不许。”2、明清两代布政使的别称,又称“藩

  • 太乐郎

    官名。属太乐,掌音律。《晋书· 律历志上》: 晋武帝泰始十年 (274) ,“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刘秀等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