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明法科

明法科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 规定考律、令四十条,经义五十条。每十道义中问疏义六道,经注四道,通六为合格。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罢诸科,改明法科为“新科明法”,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案剧

    汉朝推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指能胜任繁重任务(职事)的官吏。《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邓禹府。举能案剧,除侍御史。”

  • 凌室

    汉朝宫中藏冰之室。西汉未央宫即有凌室。汉朝宫中藏冰之室称凌室。

  • 织染局使

    官名。元置,为织染局长官。详“织染局”条。

  • 职丧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职丧中士佐官,正一命。

  • 勋武前锋正都督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统勋武前锋副都督及勋武前锋五职等,禁卫宫掖。七品上

  • 尚厩使

    官名。辽置,属北面诸厩官,掌御用马厩。其副职为尚厩副使。

  • 警备队

    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巡警部奏设探访队,专司侦探。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二月,民政部奏设稽查缉捕局,专司缉捕。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正月,探访队与缉

  • 兵部郎中

    官名。①西魏尚书省兵部曹官员,掌军务 。②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兵曹郎置,员二人。一掌武官阶品、卫府名数、校考、给告身之事,一掌军籍、军队调遣名数、朝集、禄赐、假告等事。高宗、

  • 区董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属区的行政主官。参见“市自治制”。

  • 陶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土中大夫陶工中士佐官,员一人,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