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官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史馆置,隶秘书省,掌修国史、实录、日历。哲宗元祐五年 (1090) 改为国史院,隶门下省。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
官名。石勒为十六国汉安东大将军时置,掌参议军政大事。《晋书·石勒载记上》:“乃引张宾为谋主,始署军功曹。”
官名。又称“五属大夫”。春秋时齐国置,统摄五属军政的长官。《管子·山至数》: “君下令谓郡、县、属大夫、里邑皆籍粟入若干。《小匡》: “三乡为属,属有帅。五属一大夫。武政听属。”官名。春秋时齐国设置,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诸房并置,无定员,五品。
官名。即隋朝太子典书坊通事舍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朝复名通事舍人,隶右春坊。参见“通事舍人”。
官名。北魏置,为宦官中的低级职务。《魏书·阉官传》: “(刘)思逸少充腐刑,初为中小史,转寺人。久之,除小黄门。”
宋代提举坑冶钱公事的官署,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官名。周朝置。①西周晚期执政大臣。《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为宰,仲允膳夫,聚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②掌王饮食之官。《左传·庄公十九年》: “及惠王即位”,“王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