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巡河官
官名。金朝置于河渠之地。为都巡河官下属,分管某处河防事务。金沿河凡二十五埽,每埽设巡河官一员。
官名。金朝置于河渠之地。为都巡河官下属,分管某处河防事务。金沿河凡二十五埽,每埽设巡河官一员。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掌征南苑地赋,并治园庭事务。顺治十六年(1659)设,额定一人,正五品。初隶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都虞司,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
官名。明代兵部设武库清吏司,置郎中一人,正五品,“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其佐官有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员外郎佐郎中掌本司事务,主事监督武学,考查学官等。见《明史·职官一
绶即系印的丝组。黄绶指汉朝官印上的黄色绶带,亦用作低级官吏代称。西汉秩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官吏,如小县长、小侯国相、县丞、尉等皆授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长、相一度改为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
官名,也称骑将,即帅千人之骑将。秦汉皆置,掌领骑兵作战。《汉书·靳歙传》:“击秦军开封东,斩骑千人将一人。”注:“如淳曰:骑将率号为千人。《汉仪注》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也。”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名。唐朝始置,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位次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五代因之。宋朝三司各部设一员,主管各案公事。开封府亦设左、右厅推官各一员,分日轮流审判案件。临安
为前队副贰或前队大夫副贰的省称。西汉末年王莽置。《后汉书·岑彭传》:“及甄阜死,彭被创,亡归宛,与前队贰严说共城守。”注:前队大夫贰,甄阜之副也。参看“前队”条。
官爵禄命。《左传·襄公二年》: “官命未改。”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身边的侍从护卫,亦称“三郎”或“三郎卫士”,属三郎大帅和幢将。除直宿禁中外,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选用宗室或代人功臣子弟中善于骑射者充任,位在内细射之上,也可作为起家官。孝文帝改定官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