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司干办官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佐提刑分理具体事务。参见“提刑司”。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佐提刑分理具体事务。参见“提刑司”。
官名。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主征战、兵仗等事。
官署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又译必里公(今译止贡)万户,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东北止贡地方。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
官名。详见“东园局”。官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丞,掌管丧葬用具。
官名,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中书著作郎置,属秘书省。一说元康元年改。南北朝因之。详见“著作郎”。
官名。宋代设置,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见“通进银台司”。
官署名。北宋于汴河上置上、下二锁,掌征收汴河中舟船通行税。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见“理问”。
宰相的别称。商汤时伊尹为阿衡(宰相),周初时周公为太宰(宰相),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后汉书·文苑列传·郦炎传》:“绛、灌临衡宰,谓谊崇浮华,贤才抑不用,远投荆南沙。”绛,指绛侯周勃;灌,指灌婴;谊,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