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举行在皇城司

提举行在皇城司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置,员一人,为行在皇城司长官,以诸司副使、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猜你喜欢

  • 郡马队主

    郡分职吏名。南齐置,掌郡所属马队。《南齐书·张敬儿传》,记敬儿系南阳人,“为郡马队副,转队主,稍官宁蛮府行参军。”

  • 副主

    太子的别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丹之辅导副主,掩恶扬美,傅会善意,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传》:“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太子

  • 讲经

    分见“右讲经”、“左讲经”。

  • 监支纳

    官名。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正七品,监督粮食出纳之事。参见“京师二十二仓”。

  • 壮武将军

    官名。南朝齐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 (525)改为十壮将军之一,班次稍有降低,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唐朝为武散官,正四品下,北宋初为正四品武散官,神宗元丰

  • 右校尉

    官名。秦汉军制,于将军下分部,以校尉主之,部分左、右者,即设左、右校尉。然仅因事而设。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后65)置度辽将军,领左、右校尉,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后罢。和帝永元十一年(后99)复置

  • 升甲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殿试合格,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可升一至二甲。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分别赐予及第、出身、同出身。又规定

  • 石窟丞

    官名。北齐置,属太府寺甄官署。

  • 通州抽分竹木局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 承政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承政改称“尚书”,都察院之承政改称“左都御史”。又,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长官初亦为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