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某一部门。《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
官名,汉武帝置,属太仆,为挏马令之佐,掌治安保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挏马”条。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正六品贴职。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修撰。
武官名。见“诸都部署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箭工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置。于中营制将军下,设左、右、前、后各一人;其他四营制将军下,各设左、右二人,四品。与制将军同为本营大帅。
官名。东汉置,掌军中参谋、协调诸部。《后汉书·班彪列传下》: 明帝永元(58—75)初,“大将军窦宪出征匈奴,以(班)固为中护军,与参谋。”献帝建安十二年(207)曹操改护军置。魏沿置,四品,资重者可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国资之运用出纳;二、发款命令之稽核;三、国库之出纳,计算之编制;四、国库簿
官名。北魏置。《魏书·叔孙建传》:“太宗即位,念建前功,乃以建为正直将军,相州刺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