掖廷户卫
官名。掌掖廷门户的警卫,见《汉书·外戚许皇后传》。
官名。掌掖廷门户的警卫,见《汉书·外戚许皇后传》。
官名。周朝设此官,负责捉取和供献鱼鳖等物。见《周礼·天官·鳖人》。
官名,俸四百石,有丞,掌市政治安及铨衡量度等事。汉代在各大城市(如长安、雒阳、邯郸、临淄、成都等)设商市,进行贸易。此雒阳之市长,为商业市场之市长,掌管商业方面的事,非今日之行政长官之市长。西汉时,雒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教城。管辖武城,白马、书城、教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官名。唐高宗龙朔三年 (663)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人,正四品下,掌谕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分隶左、右春坊。宋朝仁宗、神宗、钦宗为太子时皆置,以他官兼任。金朝置为东宫僚属,正五品,掌赞谕道德、侍从
唐、宋御史中丞别称。
监狱名。宋置,由侍卫亲军步军司主管,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良医所,置良医正一人,秩正八品,掌医药之事。其副职有良医副,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参见“左民郎”。
周代掌巡夜的小官吏。《周礼·秋官·司寤氏》:“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注:“夜士,主行夜徼候者,如今都候之属。”
元朝吏职。掌监视省事,设二员,有中书令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