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代司空的一般职掌是治水和管理罪人。管理罪人的有宗正所属的都司空令丞,县道所设的狱司空。水衡都尉所属的水司空长及丞当是上林苑中治水之官。
官署名。即工部屯田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南朝宋、齐置。领细杖队,掌宫庭侍卫,多以直阁将军领之,亦有以广威将军等领者。或分置左、右。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见“印经提举司”。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官名。南京在清代是两江总督驻地,置江宁府,民国初废府存县,因南京是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居于首都的地位,仍存府制,但改称江宁府为南京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三月公布《南京府官制》二十一条,规定南京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局之副长官,协助局长管各局事。也有只设局长而不设副局长者。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见“汉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