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蜀皆置。属州刺史,管理州内诸郡学校、时节祭祀等事。晋朝沿置。《三国志·谯周传》: “蒋琬领刺史,徙为典学从事。”《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八年(272)》有典学从事何旅,胡三省注: “典学从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法曹主邮驿科程事。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属各一人。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相府复置法曹掾、属各一人,秩第七品;蜀
官名。三国魏、两晋、南朝宋、十六国南凉置。侍卫殿中,皇帝出行时随驾护卫,有时亦被派出宣诏及执陵等任务。西晋杨骏辅政时,曾给十人以充护卫。魏、晋八品。南朝宋时银印青绶。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侍卫殿中,皇
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宫廷用酒,岁二万石。隶光禄寺。
即“噶喇依章京”。
官署名。辽朝为南面官,会同元年(938),皇都更名上京,置留守司,统领上京军民政事,治临潢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南)。置留守行临潢府尹事、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职。金朝于熙宗天眷元年(1138
选举制度。科举取录进士名目。始见于宋。初指文、武科殿试第二、三名,后专指第二名。明、清赐进士及第,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南宋以至明清始专
官名。即良酝丞。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后改为观察判官。参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