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科
官名。明指六科掌印者。洪武六年(1373)铸六科给事中印,推各种给事中年长者掌之。二十四年定各科都给事中一人,掌本科印。故名。
官名。明指六科掌印者。洪武六年(1373)铸六科给事中印,推各种给事中年长者掌之。二十四年定各科都给事中一人,掌本科印。故名。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置,正二品,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同年即罢。详见“左御史中丞”。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
官制用语。秦汉凡官吏治绩最优者称“最”,最劣者称“殿”。治绩依据租赋徭役课征,刑狱治理等,由丞相御史评定殿最,奏报皇帝。最者予以赏赐或迁升,殿者则予惩处或贬职。官制用语。1、考核官吏的政绩或军功,上等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会同办理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官名。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北洋政府沿置,一般为简任官。次于督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吏部曹长官,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周书·杨宽传》:“寻而(梁武帝)礼送(杨宽)还朝,至下邳,尔朱仲远启复宽官爵,留为大行台吏部尚书。”参见“大行台”。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二年 (1275) 由西夏中兴道、巩昌两按察司合并而成,置司巩昌 (今陕西陇西) ,仍简称巩昌按察司。二十年,移司于甘州路 (今甘肃张掖),改为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春秋时晋与鲜虞设置,主管县邑之政。春秋时常以“国”与“县”对举,如《国语中》:“国无寄寓,县无施舍”、“国有班事,县有序民。”“国”为都邑,“县”为都邑外的乡聚。《齐侯钟铭》记灵公赐叔夷“其县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司长官,员一人,掌木工之政令。下设小司木下大夫、小司木上士以佐其职,领车工中士、角工中士、彝工中士、器工中士、弓工中士、箭工中士、庐工中士等官属。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卢龙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