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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例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龚自珍言; 大臣非不忧,主上非不咨,而不外乎开捐例、加赋、加盐价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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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福州。后移至泉州,寻复还旧治。二十八年,改为宣慰司,隶江西行省。次年,复立。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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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新莽置。《汉书·王莽传》: “复以太仆武让为积弩将军屯函谷关。”后省。西晋武帝太康十年(289)复置,领积弩营,辖二千五百人,担当宿卫之任。员一人,四品。孟观任此时曾率营兵出征关中。十六国后秦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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