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劾
官制用语。宋朝弹劾制度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检举官员过失,皆称按劾。参见“弹奏”。
官制用语。宋朝弹劾制度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检举官员过失,皆称按劾。参见“弹奏”。
选举制度。明、清乡、会试时,考生本人以墨笔书写的试卷。考试官不得直接批阅,须待誊抄后方得批阅。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称为墨卷。《明史·选举志》说:“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者用朱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理全国轮船、铁路、电线、邮政事务。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下设承政、参议二厅,船政、路政、电政、邮政、庶务五司
官名。宋朝初年置,为馆职之一,任职一至二年,然后委以重任,并可超迁官阶。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见“史馆修撰”。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杨韦事变”后于六部僚外别置,为朝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常设主管官。每部分正、副、又正、又副四人,六部共二十四人。名称同六部僚,唯易“僚”为“官”字。然职权如何
武官名。属“骁骑营”,掌分辖营兵。参见“骁骑营”。
即“太子少师”。见“宫衔”。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平江、松江等处南镇国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参见“法部左侍郎”。
①按官职等级秩序提升任用。《荀子·王制》:“贤能不待次而举。”王先谦集解:“不以官之次序,若傅说起版筑为相者。”②又称待次,宋朝选举制度之一。选人经磨勘改为京官后,编排成甲,每甲数人,等待皇帝接见,方
官名。南宋置,掌本路铸钱之事。官名。宋置,掌铸钱事。见《宋史·职官七·提举(点)坑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