挈壸郎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挚壶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挚壶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金代镇防军之一。屯守西北。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以武举出身人充任,正九品。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掌以兵书、弓马、武艺教授学生。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涿鹿监”。
《旧唐书·职官志二》记尚书省左右丞的职掌之一是:“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此为唐代以行政长官监督监察机构的措施,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官名。大理寺都评事之副。明建文(1399—1402)中改原左、右寺副而置,各一人,从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参见“大理寺都评事”。
四位将军的合称,即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凡将军皆掌征伐。汉魏等置。见《通典·职官十一·四镇将军》。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将军的合称。东汉末与三国时设置。镇东将军,东汉末曹操曾为之;
官名。周朝置。掌戈矛殳类长兵器制造。《周礼·冬官·考工记》: “庐人为庐器。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尺。”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仿北宋差大两省官提举司天监例,置为太史局长官,以权侍郎充任,领观测天文、考定历法之事。官名。宋代置,属秘书省。元丰改制后,废司天监,改立太史局,主官为太史令。高宗绍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改名,监治本道诸路,为内八道监司之一,隶御史台。设使二员 (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 (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八月二十一日公布的《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组织规则》规定,其职掌为:决定江浙农作物改良方针,审定江浙农作物改良计划,协助本会所定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