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承旨

承旨

官名。①唐朝有翰林学士承旨,五代有殿前承旨、枢密院承旨,御史台、三司、閤门、客省承旨。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 (940)除翰林学士承旨外,殿前承旨改为殿直,枢密院承旨改为承宣,御史台、三司、閤门、客省承旨别定其名。宋朝有枢密院都承旨、副都承旨、翰林学士承旨等。详见各条。②唐朝内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 置五员,正五品,位同才人; 咸亨二年 (671) 废。③西夏中书、枢密、内宿司、磨堪司、功德司等置,位各司正、副职之下。


官名。1、翰林学士承旨,属翰林院,位在诸学士之上。唐宪宗元和元年命郑絪为翰林学士承旨,凡是大诰令、大废置、重要政事等,都得专对。宋元两朝都沿用此制;明朝废。

2、枢密院承旨,属枢密院。五代设枢密院承旨和枢密院副承旨,以各卫将军担任。宋承袭五代官制,除设枢密院承旨、副承旨外,而有时又增置枢密院都承旨、枢密院副都承旨;掌管承宣旨命,通领院务。参看唐朝元稹《长庆集·翰林承旨学士记》、李肇《翰林志》、宋朝孙逢吉《职官分纪·都承旨》、《文献通考·职官·枢密院都副承旨》。

猜你喜欢

  • 平准署

    官署名。北齐司农寺置,设令、丞,掌平准之事。隋初因之,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没官之物皆以时出卖。设令、丞、监事、典事等官职。官署名,汉置,掌平物价,其长官称令,有丞

  • 陵食监

    官名。据《汉官》所载,汉代每陵有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秩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 知政使

    官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原明朝通政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 廷尉狱

    监狱名,属廷尉,掌囚禁犯罪官吏。《汉书·赵广汉传》:“宣帝恶之,下广汉廷尉狱。”参看“廷尉”、“廷尉诏狱”条。

  • 五校士

    五校士即五校兵。五校尉所掌管的宿卫兵称士。《汉书·霍光传》:“载光尸柩以輼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耿弇传》:“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

  • 技巧丞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技巧令副职。成帝建始二年(前31)省。官名,汉武帝初置,属水衡都尉,为技巧令之佐,掌工艺技术技巧。成帝建始二年省。参看“技巧令”条。

  • 库部郎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省库部曹长官通称。(北魏前期为库部曹属官)亦称库部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

  • 均输丞

    官名。秦朝治粟内史,西汉大农令、大司农及水衡都尉均置,员一人,为均输令副职。又,水衡都尉所属上林令亦置,员四人。官名,为均输令之贰,详见“均输令”条。

  • 郡小史

    郡门下吏名。东汉始置。与干同为郡府最卑末之吏,《后汉书·百官志五》于低级郡吏中只提书佐、干,没有提及小史,《汉官》则载河南尹所属吏员中有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以干与小史合计,可见其地位相似。小史有的冠

  • 丞相少史

    官名。汉武帝置,为丞相属官,秩四百石。《汉书·昭帝纪》:“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官,位在长史下,佐长史理职事。《汉书·昭帝纪》:“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上官)桀,丞相少史王寿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