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尔古七
即“扎尔固齐”。
即“扎尔固齐”。
官名。西晋置,司隶校尉、诸州属吏。掌记录、缮写等秘书工作。官名,汉置,为郡府佐吏。汉代郡置主记室史,其属员有记室书佐,掌记录文书。其后,晋朝州置记室书佐,王国郡县置记室史,皆掌文书记录。见《后汉书·百
①爵名。周朝贵族地位较低的一种爵位。士爵又分上、中、下三等。春秋时士多为卿大夫家臣,或食田,或以俸禄为生。《左传·昭公七年》: “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②狱官。相传虞舜时皋陶任此官。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职权与“录尚书事”相类,乃宰相之任。《晋书·石勒载记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统领”。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唐高宗永徽(650—655)中改津尉置,每津一员,正九品上,掌其津济渡舟梁之事。京兆、河南诸津隶都水监,余则隶所在州县。官名。唐有此官,掌全国津渡舟桥。《新唐书·百官三·都水监·诸津》:“令各一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