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分
吏名。宋朝置,分前行、后行,分掌京城、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位在押司之下、贴司上。
吏员名。宋置,亦称守分。吏部主客司有手分;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后罢守阙习学,亦置手分。手分分前行后行,分掌官署中各种事务。殿中省尚药局以前行为局史,后行为直史;其余五局惟置局史,无直史。府、州、县亦置手分,具体职务随分掌的事务而定,如可任仓、库、场、务的专知等,地位在押司之下,贴司之上。
吏名。宋朝置,分前行、后行,分掌京城、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位在押司之下、贴司上。
吏员名。宋置,亦称守分。吏部主客司有手分;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后罢守阙习学,亦置手分。手分分前行后行,分掌官署中各种事务。殿中省尚药局以前行为局史,后行为直史;其余五局惟置局史,无直史。府、州、县亦置手分,具体职务随分掌的事务而定,如可任仓、库、场、务的专知等,地位在押司之下,贴司之上。
参见“理事同知”。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管理合作事业,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各项事务。
官名。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南宋修政局亦置,以侍从官充任。参见“讲议司”、“修政局”。官名。(1)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2)南宋修政局置,以侍从官充任。
即“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
官制用语。即普遍提高官员的等级。北魏时常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立太子等,而下诏提高部分或全部官员的等级。庄帝以后较滥。北齐仍沿其制。
官署名。初隶詹事院,后隶徽政院。秩从五品,领本处八千户。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人。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废。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一护军府次官,各置二员,从四品下。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官制用语。即以玉玺加封的文书。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乣军。